可耻?是可以感到羞耻的事,还是可以感到无耻的事?
有时候一个词出现,并不会觉得突兀,也大概的知道它的意思,可是组成这个词的字一旦分开解释,就会让自己感觉自己没读过书,严重的其至于好像都不认识这些字,陌生又熟悉。
如果可耻的耻是羞耻的耻,那这件事就挺羞耻的,读书读了十几年,到头来还是个文盲,可悲。
然后说说无耻的事,仔细想来还真没有,如果说故意把小孩逗哭这种事也算的话。
人吧,有的时候还挺贱的,看到可爱的事物总会忍不住上手撸一撸,完全不顾受害者的想法。
等受害者忍不住地生气到不理加害者或哭泣到止不住的抽噎,加害者就会哈哈大笑,事后想想,怎么能这么无耻。
但是,在看到受害者被逗到跳脚的样子,嘴角就会不知觉的上扬,真的太无耻了。
所以,可耻的耻究竟是羞耻呢,还是无耻呢?